同樣是AI廣告,為什麼「全聯中元節」被罵翻?

許子謙 Johs行銷專欄門市通路行銷案例(漢堡王、星巴克、IKEA...)

2025,有個AI 廣告案例,曾讓我會心一笑。
英國的電信公司 O2,做了一個 AI 老奶奶Daisey。

她的工作是接詐騙電話,和歹徒東拉西扯、慢吞吞的亂聊,一聊就聊掉對方 30-40 分鐘,甚至會慢慢釋放資訊給歹徒,讓歹徒覺得更有機會,而開始「增加自己的工作成本,但最後徒勞無功」。

這老奶奶不只媒體喜歡,廣告獎的評審們也都愛死了這個案子。好像是拿到三座 Grand Prix (全場最大獎)。

但在此之前,還有一個更神的。

美國啤酒品牌 Michelob,他們想到讓「網球傳奇-馬克安諾」站上球場,和「AI 重建的年輕版自己」對打。

這兩個案例,都是用AI,廣告獎也都拿到手軟。

但為什麼「全聯」今年的中元節廣告,只是「疑似用了AI生成技術」就被網友罵翻?

連造型師都跳出來說:「我當天碰到的,都是真人」

好像,整個社會講好的默契都在酸:奧美廣告,你不該這樣玩耶!

先談談「馬克安諾 VS AI馬克安諾」這個案子。

他是一個傳奇選手,史上最偉大的網球員之一,他拍那支廣告的時候是64歲。

啊,不對,應該說是,他打哪場比賽的時候是64歲,ESPN有正式取得授權並轉播。

我想請你先假設一下、想像一下:「你是他」。

你是一個老摳摳的過氣運動員,但身體硬朗、走跳自如,網球實力還可以碾壓許多年輕人,但現實是,你再也上不了正式比賽。

你偶爾想起了過去的光輝歲月,應該會有點「不服老」吧?

因此,當廣告公司找上你,並問你:要不要和巔峰時期的自己對打看看?
你會不會有點好奇?會不會眼睛一亮?會不會躍躍欲試?

我猜,除非是身體很差。
不然下場玩玩、又賺到代言費、又證明自己寶刀未來,
應該是很不錯的選擇,對吧。

我的夥伴想到,那「面子」問題呢?如果輸了怎麼辦? 我說:反正也只是輸給年輕時的自己,根本就不算輸啦。

那假設你(你馬克安諾)同意拍攝這個廣告的話,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想。

如果,品牌公佈這個想法時,廣告還沒拍,AI也還沒做。

但你是喜愛網球的人,你是知道馬克安諾的人,或者,你是ESPN主管、你是Mr. Beast (全球第一大網紅),聽到有這樣的一個企劃,會不會想看看,想了解一下?

結果64 歲的馬克安諾本人,真的站上球場,和他幾千小時歷史比賽錄影訓練出來的「AI 馬克安諾」對戰。

這個案子光是講到這裡,我已經認為是神作了。
但後面,還藏著一個最最最最最重要的設定是:沒有預先寫好結果。

包括馬克安諾本人、觀眾、導演、廣告公司、品牌,全都不知道誰會贏,大家都在引頸期盼。

所以,我猜,有句話很可能被那家廣告公司寫在「這個案子的提案簡報」第一行:

我們要用(AI)來做一件很特別的事, 而這件事,將會讓非常非常多人, 好奇、感興趣、討論、期待。

這個觀點,你應該有點眼熟。

因為我在不同時期、不同平台,講了快20年。

從桑河數位Blog 時代,到《Motive商業洞察》這邊,再講到《用行銷改變世界》,再講到我經營的自媒體(@uncle.johs)。

只是(AI)一字,原本是(別的詞)

例如.....微電影、臉書互動小遊戲、UGC....

所以,你回想「全聯玩鬼」的早期,例如底下這隻是2020吧,他們找(演)了一隻水鬼,和衝浪者坐下來聊天,中間隔著一個供桌。

然後,全台灣人民(觀眾/消費者)開始,把中元普渡、鬼月不要去海邊、抓交替這些民俗傳說和禁忌,連接在一起。

若用剛剛那句話來想,是這樣的:

「我們要用(鬼月)來做一件很特別的事, 而這件事,會讓非常非常的多人好奇、感興趣、討論、期待。」

這就是原本「那個年代,全聯剛開始談鬼」時,所創造出來的現象級事件。
但同時,也是和「2026(今年)全聯談到鬼」之間,最顯著的區隔。

這次奧美是把什麼放到了( ) 裡,網友的解讀是「廣告的表現技術 (AI)」,而且他們認為「奧美用 AI 」好像不太對。

但當年的全聯鬼月廣告,沒毛病嗎?為什麼一面倒的被稱讚?
其實有啊,故事、劇情、特效都稍微有一些小bug,例如水鬼身上的水,啵啵啵流下來的時候,我有位同事竟然還笑了(明明是有點感性的劇情)。

但這些bug無傷大雅,因為觀眾的重點並不在那裡。他們看完後會好奇、感興趣、討論、期待著,這故事還有下一集嗎?還會再講別的鬼嗎?他們會怎麼講呢?

大家就這樣子,被全聯和奧美帶進了「中元節宇宙」好幾年。這才是重點。

今年被罵翻的原因?

我覺得,2026的故事,在這個年代被挑毛病、被放大,被罵說「搞混清明和中元」或是「AI感太濃」,其實都是其次。

今年《全聯中元節廣告》被罵翻的原因,反而更有可能是「期待落空」,因為很多觀眾,包括我,都仍期待看到「像當時那樣」的「跨界與跨借」。

全聯 x 鬼 x 中元。

他們借了一個看起來和中元節沒關聯,但又有關聯的「禁忌」來談拜拜的習俗,然後和品牌碰撞在一起,變成品牌的全新的識別符號。

我覺得聰明的創意人(不管你在哪個創意領域)應該都能看懂這一層,因為最一開始我提的兩個國外AI得獎案例,其實也是這樣的「跨界與跨借」。

今年,因為「這AI做的吧?」這句爭議,有些同業們開始落井下石,哈哈大笑,說奧美栽了、奧美栽了。

而我猜,大概也拿不到獎了。(因為評審通常不會投給爭議性太大的東西。)

但這個案例,對我來說卻覺得卻意義非凡,因為它帶來一個非常重要的思考,甚至這廣告讓我開始「復出」寫行銷文,(我們上一次更新Motive,已經是六年前了)

那這個思考,還是那句老話:

如果未來,我們要在提案簡報的第一頁,放上:

「我們要用(......)來做一件很特別的事,
而這件事,將會讓非常非常多人,好奇、感興趣、討論、期待。」

你覺得會是什麼呢?

 

我是IG上的那個許叔叔,
也是以前桑河部落格/桑河數位的J佬、Joooooohs。

希望這篇文章,能帶給你一些和往常不一樣的思考和啟發~